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引导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切实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多主体评价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考核对象为本学年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等。
三、考核的组织机构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指导学院开展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考核细则,组织落实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考核应采取多主体考核方法,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学生测评分应不低于总分的50%。学生测评可一般安排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结束后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考核是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组成部分,考核结果是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奖和进修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方可推荐为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附: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学生用表)
院(系)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评 价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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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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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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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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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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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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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精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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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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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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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师指导工作满意度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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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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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___个;基本满意___个;不满意____个。 合计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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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指导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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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你本着对教师客观公正和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此表;
2.各评价等级的分值为:满意 20分、基本满意 10分、不满意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