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检查工作、明确检查要求、细化检查内容,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于11月14日下午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前期商议和安排。
会议对两个《通知》及校内专业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相关的文件(制度)开展再次学习和研讨,对检查工作的安排、程序、内容及相应要求进行了条目化、表格式的梳理,排定《期中教学检查及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对检查分组和时间安排、档案(材料)检查及重点抽查内容等进一步的具体和细化,同时设计并制定了相应《检查(抽查)情况表》,强化了检查的规范性和流程性。
此次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评建材料和教学档案(材料)的检查(抽查),原则上在第11周前(11月26日)完成,具体由校教学督导各检查组落实安排;第二阶段的学院汇报和座谈会,原则上安排在第12周(11月27日—12月1日),由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和教务处统筹组织安排,检查组将由校教学督导、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