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9月26日上午10:00召开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意见反馈会,调整至9:30开始,会议地点不变,请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地方合作处、医学部、团委、图书馆、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信息技术中心、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医学院等单位,及时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调整(并要求提前15分钟到会场)。
办公室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