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以评促强
学生中心   |   产出导向   |   持续改进
<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线上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2日 14:39    点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要求》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自224日开始至学生正式返校期间实行网络教学。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秩序,确保在线学习和线下课堂教学同质等效,决定对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2019-2020学年02学期教学任务。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准备

    1.课程是否已明确开课平台和方式;

    2.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简介及教学课件(前三周)、视频、题库等教学资源是否提前上传教学平台;

    3.有无按要求推荐网络精品教学资源;

    4.学生是否提前进入课程平台;

    5.教师有无提前指导学生在线学习方法。

    (二)开课教学运行

    1.线上教学组织和管理;

    2.线上教学互动和学业评价;

    3.线上教学纪律和教学效果。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研究生论文指导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目的

    (一)确保线上课程资源质量。做好教学内容的督查,杜绝线上“水课”产生,按照在线学习和线下课堂教学同质等效原则,努力提升线上教学质量。

    (二)强化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平台的功能,实施在线考勤签到,利用随机回答问题、互动答题等功能,增强学生学习注意力,有效管理在线教学课堂纪律;确保线上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三)明确学生学业评价措施。明确在线课程的考核方案,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功能进行学习考核,推动过程性评价,增加课程教学挑战度。

    四、检查方式

    1.开课前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应在23日之前完成,按照教务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网络教学的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2.学院要同时关注、落实本科生毕业论文进展、研究生论文指导进展。

    3.线上课程教学检查主要分为三种方式:

    远程听课:校院两级领导、教学督导根据课表和教务处、研究生处提供的《绍兴文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在线教学预案汇总表》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听课,检查线上教学质量。鉴于各门课程授课方式不同,听课人须事先与授课教师联系,加入相应课程教学平台。

    网络问卷:面向师生开展问卷调查,特别要借助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对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等情况信息,搭建师生沟通桥梁。

    数据监测: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了解教师、学生在线授课和学习情况。

    五、其他

    请各学院于223日前完成开课准备检查工作,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院线上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记录》,并反馈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肖海岳)。一周以后根据听课情况线上填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线上教学反馈表》(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听课需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线上教学质量评价表》,第一周听课情况每日一报,于每天1800线上填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线上教学反馈表》2周后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整理后以一定的形式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落实改进。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师生开展线上教学质量调研,并联合教务处做好教学平台信息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做好特殊时期开学阶段教学质量研判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提升线上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02.22

     invisible

     

    invisible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077号  |  电话:0575-88342548  |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