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科专业所在学院、公共课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切实解决公共课教学目标支撑专业毕业要求之间的关系,使公共课学院能够更由针对性地助力工科专业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于近期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在分头听取专业学院和公共课所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课和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对关联矩阵方案征求意见,请相关学院在周五(7月17日)将意见集中反馈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公共课和工科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关联矩阵确定以后,双方学院必须做好:
1.公共课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要围绕已经明确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确定,教学大纲要体现这一支撑关系,如下表所示:
毕业要求指标点 |
课程目标 |
权重 |
对应关系 |
1.1具有数学计算及建模知识,能运用数学、自然科学的语言工具对专业工程问题进行表述。 |
课程目标1 |
0.4 |
H |
课程目标2 |
0.3 |
课程目标3 |
0.3 |
5.1了解常用的现代仪器、信息技术工具、工程工具和模拟软件的使用原理和方法,并理解其局限性。 |
课程目标1 |
0.4 |
M |
2.公共课要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作为课程资料之一交给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作为专业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重要支撑依据;
3.专业所在学院在培养方案修订中必须严格按照已经明确的支撑关系确定毕业要求指标点(指标点序号和表述),相应指标点的表述可以在此基础上体现专业特色,但序号不变,并且必须包含已明确指标点的全部内涵。
4.专业所在学院要尊重公共课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允许公共课按照其所在学院的评价方案开展达成度评价。
教学评估中心将在相关学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关联矩阵”,并将定稿进行正式公布。定稿公布后,各学院须遵照执行。
附:公共课课程目标与工科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关联矩阵(讨论稿)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