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12月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覆盖全部高校和专业。为落实《办法》精神,加强与改进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决定在本学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结合《办法》精神,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面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自查时间
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重点。要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行制度,同时参照《办法》中规定的抽检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明确自查要点。
(二)逐篇自查。学院应组织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照自查要点逐篇审查,并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登记表参见附件1)。
(三)重点抽查。学院应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督导组等功能,选拔论文指导经验丰富、教学严谨的专任教师担任评审专家,组建专项检查工作组,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并开展重点抽查。鼓励学院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参与。
(四)以查促改。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以确保基本学术规范为基本要求,以最大程度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为根本目标,切实把握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初稿、修改、查重、答辩等各个环节。
四、材料上报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于5月7日前将《自查总结》(附件2)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自查报告主要写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已启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并已将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部分抽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反馈给各学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将赴各学院现场检查本科毕业(设计)自查情况、开展调研座谈;并抽查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附:
1.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抽)查登记表(供参考,可自行设计)
2.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总结(模板)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