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0〕40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1.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细则》),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整理年度工作资料,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各学院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材料应列入学院教学资料归档保存。
2.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表(电子件、书面件各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可以是电子件形式),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行政楼南楼306A室,联系人:肖海岳,办公电话:751031,EMAIL:xiaohaiyue@usx.edu.cn)。
二、考核评比
1.总结评议。2019年12月25日下午14:00召开考评会进行总结评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参会对象为:各学院教学督导组长、全体校督导;各学院准备工作总结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突出工作亮点。开展学院互评,互评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2.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通过检查资料、集中评议等方式对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60%),并确定考核结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表
2.《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