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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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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3日 08:32    点击次数:

       

    各部门、学院: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各级各类教学检查评估的的重要依据。状态数据内容多、覆盖广且数据间关联紧密,采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且时间要求高,为了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数据采集任务,在总结2020年度采集工作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启动202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参照2020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数据填报部门(机构)暂定如下:校办、组织部、学生处、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务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外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团委、图书馆、体委、各学院(其他协助职能部门视采集任务另行告知)。请以上部门确定数据填报人员(或联络人员)及执行领导,并514日(星期五)前以邮件形式将名单发送至邮箱619672308@qq.com(联系人:李克强,电话:751031)。以便中心及时安排采集培训和工作流程。

    状态数据采集审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制,部门一把手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学院作为基础数据来源部门,参与数据采集工作,院长为本学院相关数据第一责任人。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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