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和专项检查反馈与整改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整改及评建工作提醒如下。
一、整改内容
根据专项检查范围与要求,主要包括《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评建支撑材料,案头材料和教学档案等。
二、整改要求
1.对照专项检查反馈情况,建立任务清单,以“逐项销号”方式进行整改,整改要有过程性的记录及支撑素材。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和研判,要“举一反三”,对一些共性、苗头性问题要以“回头看”“复盘式”等适当方式再次开展相应检查,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三、整改时间
1.各清单(名单)、教学档案等在6月13日前完成整改,其中专业、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基地等清单提交教务处审核汇总,涉及2024届学生或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相关材料在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归档及提交(补充)工作。
2.《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评建支撑材料、案头材料等在6月20日前完成整改,因本学期未结束或时间节点等因素,可暂汇总并准备到当下时间点(进行备注说明),后续在暑期或9月份再进一步作补充和完善,其中《自评报告》须提交评建工作办公室(具体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反馈情况并以此为契机抓紧做好查漏补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与提交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发动参与,形成人人“了解评估、重视评估、关心评估、参与评估”的氛围和意识。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