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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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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7日 14:4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22年校内专业评估的35个本科专业(见附件1)《整改方案》已经提交备案,请各学院对标《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对照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尽快开展实质性整改建设工作,在整改中注意把控节奏,提高整改工作的有效度。

    一、加强统筹组织。成立学院层面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专业评估整改工作。关于机制建设等相关属学院层面问题,由学院牵头统一完成,要组织开展阶段性整改汇报及院内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二、建立任务清单。针对各专业提交的《整改方案》存在任务不够清楚、要求不够清晰、责任不够明确等情况,建议学院根据《专业评估诊断报告》建立“五项清单”(参考模板见附件2),方便专业对照《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同时便于学院对照进行督查和落实,力争在本年度完成整改任务。

    三、开展工作交流。学院要将专业评估整改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教学交流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召开全院性的关键问题整改交流会,积极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推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入脑入心。

    四、做好整改总结。专业评估整改进展将作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教学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学院须结合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在20231231日前完成专业评估整改并提交《专业评估整改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校内评估专业一览表

          2.xxx专业评估整改五项清单(参考模板)

    3.xxx专业评估整改报告(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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