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专业: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22〕第6号,详见附件1链接)和《绍兴文理学院全面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意见》(绍学院发〔2021〕63号)相关要求和规定,为继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提升工科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就认证申请相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工作对象
已经学校批准同意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全部专业必须提交申请;其他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2023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均可提交申请。
二、工作内容
1.相关学院要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项相关工作。
2.申请专业需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等,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自检、各类教学文档的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于9月5日前,将《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阅。
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经审阅修订后,各专业应于9月15日24:00时前按要求提交至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并同时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3.学院提交申请后,要及时对后续工作进行规划,深入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并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工作联系人:吴根祥,联系电话:751032。
附:
1.《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
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
3.《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修订说明
4.《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全国团体标准T∕CEEAA 001—2022,2022年7月第一版)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