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评价对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课程;
2.基础数据核对:5月30日-5月31日,各学院核对本学期课程基础数据;
3.学生评教:6月1日—6月5日,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价(评价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4.评价数据统计:6月6日—6月8日,评估中心统计评价数据,整理评价结果,反馈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尽量做到应评尽评。学院对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可及时反馈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龙小琴,联系电话:751031。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5.30
附件1: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参考标准(学生).docx
附件2:研究生网上评教操作手册(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