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校课程考核工作情况,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开展课程考核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二级学院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具体实施情况;深度检查课程考核工作相关材料;分析探究目前课程考核工作现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和意见,推动我校课程学业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二、检查时间:第8-10周(10月24日-11月11日)
三、检查形式
1.以督导工作小组为单位检查所联系的学院。
2.具体调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①听取学院汇报;②抽查课程学业评价材料;③召开师生座谈会。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听取学院汇报。主要了解:①课程学业评价实施情况和需要改进方面;②同一门课程是否严格采用同一种考核方式;③课程考核方式、试卷命题方式、命题人如何确定;④考核方式和试卷审核由谁负责,审核过程是否围绕课程目标;⑤“过程性评价+期末考试”与课程目标二者间的支撑有何评价措施;⑥2022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有无在之前的课程评价中吸取改进意见等。
2.召开师生座谈会。主要了解:①教师如何围绕课程目标进行试卷(或其他考核载体)命题;②教师如何围绕课程目标进行课程学业评价;③师生在执行课程学业评价实施方案过程中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操作难点;④针对围绕课程目标开展学业评价有何改进意见或建议。
3.深度检查课程学业评价材料。每学院原则上至少抽查上学期5门核心课程(每个专业至少1门)。主要了解:①教学方案中的课程目标与配套的教学大纲是否相符合;②课程考核安排与教学大纲规定是否一致;③过程性学业评价方式、期末试卷命题是否围绕课程目标的评价展开;④过程性学业评价赋分是否有依据;⑤命题质量评价审核过程是否围绕课程目标;⑥同一课程2022版教学大纲与2018版大纲之间是否有体现持续改进之处。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情况检查表》。
各学院需提供所抽查到课程的2018版教学大纲、2022版教学大纲(最新稿)、该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案、试卷(或其他考核载体)命题质量评价和审核表、试卷、成绩记分册、支撑过程性考核成绩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调研结果
各督导工作小组在检查的基础上,完成工作小结,提交师生座谈会记录、《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情况检查表》、《绍兴文理学院课程学业评价问卷调查总结》。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各小组检查工作小结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附:《绍兴文理学院课程学业评价情况检查表》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