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22〕3号),经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自评、互评,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评议,确定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上虞分院为2022年度二级学院督导工作先进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1月9日至11日)。意见建议反馈联系电话:88341031。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