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各学院在6月5日前做好课程基础数据的核准工作。
二、学生评价:6月6日-11日,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价,评价参考标准见附件1,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评价反馈:6月12日-13日,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统计及整理评价数据和结果,具体反馈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与评价有关的工作意见建议可与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龙小琴,联系电话:751031。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