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指标建设,建设良好教风与学风,有力提升课堂教学成效,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听课制度》,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级干部、督导及同行(专任教师)均应完成相应的听课任务(节数)(见《绍兴文理学院听课制度》)。
二、听课主要是了解学习状态、教学状态、教学设施等情况,加强管理人员与师生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意见。
三、听课要及时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评课信息,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监控平台”(见《线上评课简要操作说明》)。
四、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开展互听互评,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学习交流,提高教学水平。
五、各职能部门所需《听课记录本》可与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联系领取(金炜佳,电话:88342548)。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听课制度》
2.《线上评课简要操作说明》
3.《听课记录本》(电子版)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