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预采集数据的初审结果已反馈至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下半年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推进计划,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照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相关指标要求,抓紧调整优化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1. 校级指标责任部门要对不达标、劣势或下降指标进行研究,二级学院要对专业相关指标初审情况认真研究,查找数据采集问提所在,并将进一步完善或优化方案在8月23日前(本周五)反馈给数据采集单位。
2.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要对数据源头单位就数据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沟通,数据源头单位须在8月27日前(下周二)将需调整优化的数据提交相应的数据采集单位。
3.各数据采集单位对汇总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并在8月30日前(下周五)完成本轮校内平台数据重新提交。
最新审核数据可向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索取。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