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各专项组(项目组、工作组):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方案》(绍学院发〔2023〕83号)(以下简称《总方案》)《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调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织机构成员的通知》(绍学院发〔2024〕104号)》(附件1),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和2024年暑期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现将审核评估暑期相关专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成评建核心工作(材料)整理
1.《自评报告》。校内评估组牵头,相应责任部门、协同部门协同完成《自评报告》(校内公示版或拟提交版),要聚焦并对照评估指标深入研讨分析,要结合前期自评自建和专项检查情况,要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意见征求;各二级学院同步完成《自评报告》。要求8月10日前完成。
2.支撑材料。数据材料组牵头,形成支撑材料的目录索引及具体支撑材料库(材料以pdf电子稿形式),要根据《自评报告》修改与完善的进程做好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补充和完善相应材料;各二级学院同步完成支撑材料。要求8月10日前完成。
3.上一轮评估整改报告(上一轮评估以来的整改情况说明)。教务处牵头,根据上一轮评估整改报告,侧重于学校以评估整改为契机,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一些相关情况的说明。要求8月10日前完成。
4.示范案例。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与人员,以“专项工作团队(工作组)”的运行机制与方式形成“示范案例”(讨论稿或提交审议版),要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要有示范性、引领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要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意见征求并请专家指导。要求8月10日前完成。
5.引导材料。组织部负责校领导名单、部门设置清单、院系设置清单,人事处负责管理人员名单、教师名单,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用人单位清单、毕业生名单,教务处负责在校学生名单、专业清单、课程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试卷清单、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清单。要求7月30日前完成。
6.教学档案。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建档工作,做到清单全面、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要求7月30日前完成。
二、做好本单位(部门)特色工作总结和制度(文件)汇编
7.单位(部门)工作特色材料。相应职能部门牵头,全校各条线均要按照工作主题形成特色材料,以“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书院制改革、智慧思政、五育并举、产教融合、教学创新、科研服务教学、国际交流”等为参考方向(可参考:https://shpg.usx.edu.cn/info/1020/1769.htm);各二级学院均要形成本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材料(可参考:https://shpg.usx.edu.cn/info/1076/1994.htm)。要求7月30日前完成。
8.制度(文件)汇编。相应职能部门牵头,以“党建、人事、财务、资产和实验室、学生、教学、科研”等为分类方向,系统梳理并完成制度(文件)汇编;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形成学院的制度(文件)汇编。要求8月10日之前完成。
三、做好评建配套相关专题工作
9.宣传方案、条件保障方案和督查方案制定及落实。宣传与校风建设组、条件保障组、督查工作组分别牵头,根据《总方案》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应工作方案,经过本组内部专题会议研究和审定后报送评建工作办公室备存,同时适时开展相应的建设、保障与督查工作。要求7月30日之前完成。
10.确定常模对标学校、定量指标和入校实地考察路线。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常模对标学校、定量指标的研究和分析,要根据学校当下自身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未来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进行选定;学校办公室牵头调研并提出专家组入校实地考察路线的意见,要展现学校的发展以及办学、育人等特色。要求7月30日之前完成。
11.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预采集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写。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牵头,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预采集和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具体按照相应工作通知要求汇总提交。要求7月30日之前完成。
12.预评估、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方案制定。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评建工作专项组、各相关职能部门起草各评估方案,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对接,不断完善与优化方案。要求8月10日之前完成。
13.教师教学体验调查、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做好与省教育考试院的对接和联络工作,完成相关信息填报、获取问卷二维码,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填写调查问卷。要求8月30日之前开展(完成)(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调整)。
上述各专题工作详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暑期专题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2)。
四、校内预评估工作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与进展,评建工作办公室将在8月底前适时开始校内预评估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组、各部门(学院)要认识到暑期是全面完成学校评建工作的攻坚期,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的改进、时间的把控和材料的审查,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审核评估专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组织专题会议或例会等开展专门研究和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并统筹暑期各专项工作的推进,评建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参与相应专项组工作,同时建立联系部门制度(附件3),与各部门做好联络对接及材料收集等工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调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织机构成员的通知》(绍学院发〔2024〕104号)》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暑期专题工作任务一览表》
3.《评建工作办公室成员及主要工作(联系部门)一览表》
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