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在10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提前完成本年度数据采集是支撑评估工作的客观要求。为了保证提前高质量完成年度数据采集任务,决定启动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数据预采集,暂按照2023年采集标准执行,采集任务已做初步分配(附件1),预采集数据格式参照2023年数据模板(附件2),各数据指标解释参照2023年版《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4)。预采集数据通过“绍兴文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http://10.10.50.44/)提交,各相关数据填报、审核单位的帐号信息另行通知。
2.数据预采集是为了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正式填报时如教育部有要求变动,评估中心将根据变动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届时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配合。
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0〕57号)文件规定,数据采集、审核采取职能部门负责制,部门一把手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学院作为基础数据来源部门,参与数据采集工作,院长为本学院相关数据第一责任人。
4.各数据采集相关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本着强烈的责任心加强学习,悟透数据关联关系,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做好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掌握部门相关数据变化趋势和原因,对异动数据有充分的证据解释说明,并对存在短板的数据提出相应工作优化举措。
5.各数据采集相关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在6月17日前,将本部门数据采集分管领导、数据采集员名单交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吴根祥,电话:751031。
附件:
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任务预分配及预采集进度安排表
2.数据采集模板(2023年版,电子件)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3年版,电子件)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2023年版,电子件)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4.6.14